□晨報記者 張谷微
  “預訂的幾款突然不想要了,能退嗎,定金是不是沒啦?”“雙11”預售瘋狂,問題也出現了——到底“雙11”預售商品是否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購買這些商品是否就意味著被“套牢”?記者與一些賣家溝通後發現,賣家通常不會同意退貨,但部分賣家在換貨問題上尚有商量餘地。對此,天貓回應稱,預售模式“以銷定產”,有別於傳統的庫存銷售模式。
  退貨不行,換貨或有商量
  此次“雙11”商品預售活動是指11月11日之前,買家先支付部分定金訂購商品,到11月11日當天再支付尾款的活動。比如某女裝品牌預付定金的時間規定為10月15日-11月10日,而支付尾款時間為11月11日6:00-23:59。
  記者昨天在天貓官網上看到,根據“雙11”的活動規則,若買家未如期支付尾款,或買家申請退款且根據《天貓規則》,《淘寶爭議處理規範》等相關規則判定為非賣家責任的,定金均不退還。
  一款預售的“保暖女短靴”原價199元,預售價69元,需預付定金10元。“預售規則”顯示,“尾款開始付款後,請在要求時間內支付,若超時將自動關閉訂單,定金不退還。預售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這款女靴預訂人數已超2000人。記者嘗試與賣家溝通,賣家說:“預售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這是天貓官方活動。尺寸可更換,但不能退貨和更換其他款。
  另一款預售的男士羽絨服,原價1595元,預售價579元,定金99元。賣家註明:“預售結束時間:11月10日24點;預售價低於‘雙11’活動價10%。溫馨提示:預售商品不支持更改地址、尺碼、快遞等信息。”記者隨即詢問賣家,如果收到衣服感覺尺碼不合適是否可更換,賣家很堅定地表示:“‘雙11’預售商品不支持修改訂單信息,地址和尺碼、顏色均不能修改。”
  對此,天貓表示,關於7天無理由退貨,新消法第25條規定,除報紙、生鮮等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此次天貓“雙11”預售是通過消費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訂單數量安排生產,屬於以銷定產,商品性質不同於傳統庫存銷售模式。對於“雙11”的預售商品,我們不論在活動頁面還是商品詳情頁面,對於定金規則、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提示是充分、明確、顯著的,因此完全符合新消法第25條的例外情形。
  網店看中預售模式
  雖然“預售”模式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但因為看中了其優點,今年仍被許多網店採納。據介紹,以前只在“雙11”當天搶購,消費者很可能因下單慢而搶不到商品,預售可讓消費者有時間從容選購。在很多賣家看來,預售有助於配送,比如大家電,預售期間下定單的消費者,所有預訂的大家電在“雙11”前就被派發到離用戶最近的配送站點,待尾款支付後,就將被以最快速度送到家中。
  ■市消保委:
  如不適用無理由退貨,須一對一確認
  □晨報記者 李曉明
  預售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昨天,上海市消保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汪鶇明確指出,對於預售商品不分情況,一概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是明顯的霸王條款。
  汪鶇認為,預售商品屬於網絡購物範疇,不能因為支付手段的預付性質,就改變網絡購物的本質。根據《消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具體到“預售商品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這就是一項屬於會影響到交易的重大信息,商家必須在醒目位置,通過一些特殊字體告知消費者。
  汪鶇還表示,儘管新消法規定,在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一些網購商品可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但必須是一對一確認。比如消費者購買時,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能出現明確的提示框,消費者對相關條款進行確認勾選,才能視作消費者已經同意,否則同樣是侵犯了消費者的權利。
  另外,新消法明確規定,只有不適宜二次銷售或性質不適合退貨的商品才不屬於無理由退貨範疇,預售商品從商品性質上來講也比較複雜,“一刀切”的做法,違反了《消法》規定,應屬無效。  (原標題:“雙11”預售不能無理由退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g82xgcob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