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法治信仰職業良知之楷模
  □本報記者李恩樹
  自接手“張高平冤案”至今已近7年時間,如今每每提到為翻案所付出的艱辛時,63歲的張飈一貫冷靜的臉上,仍是閃出了淚光。
  人們由“張氏叔侄案”認識了張飈,知道了他為替張高平翻案,曾5次跨省轉遞申訴材料、提供證據線索、反映案件疑點,甚至在退休後仍然為該案奔波游走,直到“張氏叔侄”被改判無罪,公平正義得到伸張時,他才鬆了一口氣。
  但人們很少知道,“張氏叔侄案”只是張飈辦理的眾多案件中的一件,張飈用同樣執著的精神對待每一起案件。這是因為,張飈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最高價值追求,以堅韌執著的實際行動托起公正的天平。張飈精神正感染、激勵著辦案人員嚴格公正司法,喚起廣大群眾對法律的信仰和敬畏。
  曾為張高平案無法入眠
  提到張飈的秉公執法精神,就不得不提張高平案。
  監所檢察幹警受理在押人員申訴是一項日常工作,有的幹警對待申訴往往是按照程序將材料一轉了之。但張飈不同,他用心對待每一起申訴,不能容忍他的轄區內存有冤案。
  2007年7月,張飈和同事一起到石河子監獄“引額濟克”工程監區巡視檢察,一名監獄警察講了一件事:有個叫張高平的服刑人員,自2005年5月從浙江一所監獄轉入到石河子監獄後,一直喊冤叫屈,不認罪,不參加勞動,點名不喊到,也不申報減刑,還不給家人通電話,只是整天寫申訴材料。
  張飈敏銳地感到,服刑人員抵觸情緒這麼大,思想上肯定有解不開的“癥結”,就決定找張高平談話。
  張高平述說案情時,情緒激動,哭訴冤情堅稱無罪,堅持要申訴,要求對其無罪釋放。
  談話後,張飈認為張高平反應“不正常”,案件可能存在問題,應予重視,就立即向領導彙報,並建議轉寄張高平申訴材料。2007年底,石河子市檢察院向浙江省檢察院轉寄了張高平的申訴材料。
  申訴材料寄出後,張飈又複印了張高平案件的所有法律文書,認真研究分析,並與同事們一起討論,提出了該案的四個較大疑點:量刑不准確、證據不充分、DNA證據排除不當、判決書中所列證據均被張高平以刑訊逼供為由否認。
  從2007年開始,石河子市檢察院先後向有關單位發函寄送張高平申訴材料10餘次,但一直沒有明確的處理結果。
  一邊是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一邊是服刑人員的無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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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邊是證明冤案的扎實證據,一邊是多次發函石沉大海。但張飈並不氣餒,始終堅持不懈。
  眼看自己2011年初就要退休,張飈把為張高平申訴成功,作為自己退休前抓緊完成的一項任務。
  2010年5月,張飈以個人名義,給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寫了一封信,寫道:“我就要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說個事,就是張高平這個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點,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視……”
  在與張高平辯護律師朱明勇短信交流時,他曾袒露心聲:“我今年就要退休了,張高平、張輝的案子我希望你不要放棄。每到夜晚,我想起張高平向我哭訴被刑訊逼供的情形,我都無法入眠。”
  2011年2月,張飈退休後,還不斷給張高平的家人發短信,鼓勵他們繼續申訴。
  張飈的責任心、使命感和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感動和激勵了許多幹警,在新疆、浙江兩地公檢法共同努力下,最終促成了張高平冤案的平反昭雪。
  敢碰硬不遠千里抓逃犯
  維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公平公正,是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作為基層監所檢察幹警,張飈始終把罪犯是否依法服刑和刑罰變更執行作為日常監督工作的重點,秉公執法、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維護法律的嚴肅性。
  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張飈敢於碰硬。2003年4月,為貫徹高檢院關於開展保外就醫專項檢察活動的部署要求,張飈對石河子監獄脫逃、保外就醫和請假未歸罪犯的材料進行了一次全面審查,發現一名被判處死緩的罪犯,在1995年6月15日請假45天,但卻一直未回監服刑,脫管失控近8年。
  張飈感到事態嚴重,立即深入調查,發現這名罪犯叫陳某,是北海艦隊某副司令的兒子,監獄多次發函都沒有結果。
  針對有人提醒他這個罪犯有背景、要慎重對待的“好心”勸告,張飈回答:“不論他後臺有多硬,都要依法辦理,決不能讓罪犯逍遙法外。”
  張飈和同事毛篤生隨即向領導彙報,建議向上海公安機關發函,查找此人,抓捕歸案。2005年,該犯被抓回監獄服刑。
  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張飈總是查微析疑、不放過一點問題。2006年8月,張飈在對罪犯龍泉涌脫逃案審查起訴時,接到署名舉報稱,脫逃罪犯龍泉涌是假名,真名叫梁某。
  張飈抓住這一問題不放,認真分析舉報,與同事一起製作罪犯龍泉涌的影像、指紋等技術資料,並於12月28日赴罪犯原籍大連取證,查清了罪犯龍泉涌就是負案在逃的梁某。
  經查,梁某在1994年就因犯流氓罪、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於1995年1月脫逃,在澳門等地還有其他犯罪行為。梁某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服刑人員,張飈從不放過。2003年10月,石河子監獄提請呈報一批減刑罪犯。張飈在書面審查後,又深入監區調查,聽到有服刑人員反映:罪犯賀某多次毆打其他服刑人員,但也被列入了減刑名單。
  張飈立即找部分服刑人員談話,調查取證。經與賀某談話,賀某也承認了毆打事實。
  在監獄和檢察機關聯席會議上,張飈提出賀某不具備減刑條件,應撤銷呈報他減刑的資格,並當場出示了相關證據,這一建議被石河子監獄採納。
  勇於擔當嚴打牢頭獄霸
  張飈在日常法律監督工作中,註重加強與監獄的協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維護監獄安全穩定。石河子監獄政委丁明雙評價說:“張飈工作很認真,很敬業,很令人敬佩,執法規範、文明,與監獄方面配合得很好。”
  2003年10月14日,張飈和同事一起在石河子監獄進行巡視檢察時,聽到監區內有混亂嘈雜的聲音,感覺不正常,就立即尋聲而去,發現有五六十名服刑人員正在打群架,現場一片混亂,一名監獄警察在現場制止,但局面已經失控。
  在這危急關頭,張飈不顧個人安危,率先衝上去,大喝一聲:“你們想乾什麼?立即住手!”
  聽到這威嚴的喊聲,正在打群架的服刑人員都被他的氣勢震住,雙方停止了毆鬥。
  當場,張飈批評教育了打架鬥毆人員,及時制止了一起重大事故的發生。隨後,他又建議監獄把不同籍貫罪犯混合關押,防止拉幫結夥、分幫成派。監獄採納了這一建議,此後再也沒有發生類似事件。
  2008年4月農八師中級人民法院要在監獄組織一次全體服刑人員參加的減刑聽證會。
  在聽證會召開前,張飈和同事一起到監獄瞭解情況,聽到有服刑人員反映,已經被呈報減刑的兩名罪犯經常毆打其他服刑人員,大家敢怒不敢言。
  張飈敏銳地感到,這是典型的牢頭獄霸,一定要嚴厲打擊,否則就會影響監管秩序穩定。
  經查,兩人確實存在毆打其他服刑人員的行為,但這兩名罪犯卻矢口否認。
  為了打擊牢頭獄霸的囂張氣焰,張飈在聽證會上提出,該兩名罪犯是牢頭獄霸,多次毆打其他服刑人員,不符合減刑條件。在出示相關證據後,張飈還鼓勵被毆打人員當庭指證。最後,兩名罪犯當庭承認了毆打事實,法院撤銷了他們減刑資格。
  “身為肩負法律監督職責的執法者,維護司法公正既是一種責任擔當,又是值得我畢生追求的夢。”張飈用朴實的話語道出了他的心聲。
  (原標題:敢碰硬勇擔當悉心呵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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